广州市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户口和房产哪个更关键?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如何入学?根据户口还是根据房产?今天启小达跟大家聊聊。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概念:
人户一致: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所提供的房产证明地址一致,且父母拥有该房产100%份额,适龄儿童入户该址满一年以上。或适龄儿童与祖辈同户同住,适龄儿童户口地址所对应的房产属于适龄儿童祖辈,且与祖辈同户同住3年以上。
地段生:具有本区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且学位未被占用的适龄儿童,统称为地段生。
统筹生: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我区的其他类别适龄儿童。
一般来说,地段生都是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
而“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广州市各个区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以2020年为例)。
1、地段生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统筹生则是学校在保证地段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2、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由区教育局以其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3、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4、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按申请人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就读,直至小学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
5、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且学位未被占用的,由对口小学接收。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同时拥有2套或以上不完全房产的,按房产权属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产所在地统筹安排学位;如另有房产或该房产对应的学位已被占用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1、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原则
在解决该小区户籍及附近居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以及预留适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后,所剩余学位,优先解决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近6年无小孩在本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就读的业主(指购房并于入学当年5月底前收楼)子女。
注: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人数超出所剩余学位数,则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
2、不符合地段生入学条件的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3、政策性照顾学生由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1、“人户一致”
按地段对口入学。
2、人户不一致”
(1)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都属荔湾区的,在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审核资料,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户籍在荔湾区,实际居住在他区的,在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审核资料及安排学位。
(3)户籍地在其他区,实际居住在荔湾区的,在荔湾区对口学校审核资料,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概括来说,如果“人户一致”,则按照孩子的户口对应的房产对口入学;如果“人户不一致”,则以实际居住地为主。
那么实际居住地如何界定呢?如果拥有多套房产,哪一套才算实际居住地?
“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天河区内的有效居住证明的地址。分三种情况认定: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内拥有完全房产的,以其提供的名下所拥有的完全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内只拥有一套不完全房产的,以其提供的不完全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
3、拥有两处及以上不完全房产的,以房产权属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产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
注:不完全房产是指户籍地房产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他人共同拥有。
以上不难看出,适龄儿童入学考察的无非就是户籍与房产两大条件,而房产并不要求完全房产,符合要求的承租户子女也可对口入学或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对于持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百分百可以入读公办学校;而非穗户籍生除了积分入学,如想入读公办学校,可以通过入户广州,取得广州市户籍的方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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